发布时间:2024-07-03
我校学位授予工作为每年1月、3月、6月、11月。
一、时间安排
(1)非盲审硕士论文应保证评阅人至少有7天的评阅时间。
(2)答辩前3天应提前将评阅意见/盲审意见发送答辩委员并公告答辩信息。
(3)答辩前7天应提前完成查重。
(4)论文评阅完成后、答辩后至少保留7天修改论文时间。
(5)参考学院网站:学位大礼包(2024年3月更新)
授予 批次 |
图书馆成果认证 (申请时间不能交叉) |
答辩后,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填写学位系统 |
第十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论文网上提交 图书馆 |
校学位评定 委员会 |
博士(硕士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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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10月14日—11月6日 |
11月1日,逾期不受理 |
11月7日前 |
11月13日前 |
11月22日前 |
1月 |
11月29日—12月23日 |
12月20日,逾期不受理 |
12月25日前 |
1月2日前 |
1月1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