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4
为精准传达 2026 年博士招生最新政策,帮助学院导师全面把握招生工作要求,10 月 23 日上午,环境学院专题举办博士招生政策宣贯会。研究生院研招办主任卢铮松亲临现场指导并答疑,博士招生科科长陈涛通过线上方式全程参与答疑;环境学院教师采用 “线上 + 线下”同步模式参会,共同开展学习交流。会议由环境学院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孙佩哲主持。

会上,孙佩哲副院长首先聚焦学校博士招生核心政策,从招生考试方式、招生计划分配规则、专项计划类型划分、招生文件关键条款及招生纪律要求等维度,向参会教师进行了系统解读。同时,他结合环境学院学科发展实际,对 2026 年博士招生工作作出初步部署,明确将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制定更科学合理的博士申请材料初审细则,确保选拔标准精准落地;二是多措并举提升博士生源质量,为学科建设储备优质人才;三是积极对接行业内大企业,拓展招生资源渠道。

随后,卢铮松主任针对招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解读,尤其围绕招生计划分配中的主要观测指标、专项计划的招生类型及特色优势等内容,进行了细致讲解,帮助参会教师进一步厘清政策要点。在互动交流环节,参会教师结合自身教学科研实践,就专项计划中部分学科相关领域如何开展合作、“双限政策”中延期毕业率设置的合理性、科研育人费用的收取等问题积极提问,卢铮松主任与陈涛科长逐一耐心解答,现场讨论氛围热烈,有效解决了教师们的疑惑。

此次博士招生政策宣贯会的成功举办,为环境学院导师搭建了高效的政策学习与交流平台。通过本次会议,学院导师不仅全面掌握了当前博士招生政策的改革方向与核心内容,更系统领会了《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招生工作与学科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的结合点。这将为学院后续规范有序开展 2026 年博士招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也有助于引导导师在科研工作中更精准地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学校重点工作,推动人才培养质量与学科建设水平同步提升。
(来源:石丽梅 编辑:田淑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