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3
经审核,现将天津大学环境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类学术型博士第二批材料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受理电话:022-27892622
邮箱:shilimei@tju.edu.cn
其他有关说明请查阅我校研招网通知。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