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30
根据学校《关于深入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末全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安排》,12月29日学校资产处李春鸽老师、保卫处赵永祥老师一同对环境学院卫津路校区14楼、18楼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尤其是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废弃物、实验室安全准入、特种设备、辐射安全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
自疫情复课以来,我院广大教师严格遵守并执行《天津大学实验室复用后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实验室整体环境和安全状况有了较大提高。目前学院用水用电用气管理规范,化学品分类存放,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各项消防设施完备。但有个别实验室还存在物品摆放混乱、卫生打扫不及时等情况,安全检查工作小组提出了现场指导意见。
检查结束后,工作小组指出维护实验室安全是全院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环境学院目前实验室安全工作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今后还应严格执行和落实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的规章制度,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科研环境。
(撰稿人:王伟;编辑: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