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03
经审核,现将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类学术型博士第二批(春季学期)材料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实名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受理电话:022-27892622
受理邮箱:shilimei@tju.edu.cn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