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1-08
按照《天津大学 202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环境科学 与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 申请—审核 ”方式报考天津大学环境科学 与工程学院 2027 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 202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
考生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上述材料需附在校级要求的报考材料后一并上传至报名系统。
三、招生专业和学制
我院 2027 年普通招考类学术型博士招生专业和学制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1 | 071007 | 遗传学 | 4 |
2 | 080702 | 热能工程 | 4 |
3 | 081403 | 市政工程 | 4 |
4 | 081404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4 |
5 | 083001 | 环境科学 | 4 |
6 | 083002 | 环境工程 | 4 |
注:如有变化,以入学当年有关制度为准。
我院导师名单可查看博士报名系统或学院网站导师队伍信息: https://tjusee.tju.edu.cn/jyjx/yjsjx/dsdw.htm。
四、申请审核程序
A 申请阶段
我学院分别在在 2026 年秋季学期和 2027 年春季学期(2027 年 3-4 月)开展普通招考博士报名工作,报名时间分别为:
秋季学期:2026 年 10 月 12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中午 12 时系统关闭)。
春季学期:2027 年 3 月 1 日—2027 年 4 月 9 日(中午 12 时系统关闭)。
报名流程和要求等按照《天津大学 202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规定的申请流程执行,请特别留意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 名信息,逾期不补。
1.资格审查
学院组成“ 申请材料初审小组 ”,根据招生办法对考生申请材料 进行审查、筛选,依据招生名额数,按照一定比例推荐人选。院级审 核通过后考生可进入综合面试考核环节。审核材料的主要依据为:
报考材料审查要素 | 分值 |
专业及学术背景 | 20 分 |
英语水平(六级、雅思、托福成绩情况) | 15 分 |
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授权、科研获奖等 | 30 分 |
综合素质与培养潜质 | 35 分 |
2.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携带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办 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安排一般在面试前 1-2 天进行,见后续通知。
特别说明: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所有申请材 料,包括《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 册备案表》以及《教育部留服认证报告》等,详细内容请查询我校2027 年博士招生简章。
B 审核阶段
多元考核 :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
综合考核办法:
综合素质:考生以PPT 形式展示( 10 分钟左右),汇报内容包 括:硕士研究成果与读博研究计划,包括硕士论文工作、发表论文、 专利、获奖等已有科研成果和科研训练,读博期间的研究思路和计划、 社会工作和实践能力方面的突出表现等。
主要考查申请人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沟通能力和举止礼仪、社 会工作和实践能力、硕士论文工作情况、未来学术思路与创新能力等。 (满分 100 分 权重 0.4)
专业基础:根据考生所报考专业,由学科围绕学科相关课程或前 沿知识进行抽题问答或现场问答。 (满分 100 分 权重0.3)
专业前沿及专业外语:考生自由选取或由报考导师指定学科相关 领域或研究方向不少于 10 篇的前沿英文文献,考生进行文献综述 PPT 汇报(该部分内容作为单独模块与综合素质部分 PPT 合并),包 括研究背景、思路和研究方法等。 (满分 100 分 权重0.3)
考核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0.4+专业基础成绩×0.3+专业前沿 及专业外语×0.3
考核时间:
秋季学期考核时间:(2027 年 1 月,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春季学期考核时间:(2027 年 4 月,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C 录取阶段
1 录取规则
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按照报考导师志愿排序,遵循报考导师 志 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报考导师当年的博士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录, 额满为止。考核总成绩及单项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
2 调剂原则
在遵循导师志愿及考生考核成绩优先的基础上,符合录取条件 的考生,当第一志愿导师不能录取时,可以申请调剂。按照考生与 导师双向选择原则调剂。
五、监督机制
(一)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审核监察小组:
成立不少于 5 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审核监察小组对博士研 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二)拟录取公示
博士生招生工作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考核结束后将在学 院网站按规定公示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接受监督。
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 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将报送并制作有关录取资 料。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受理,务请慎重。
(三)申诉机制: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申诉人向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实名、客观提交申诉书及有关证明 材料,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或不予受 理。
电话:022-27892622;邮箱:shilimei@tju.edu.cn。
六、其他事项
1.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 135 号天津大
学北洋园校区 59 楼A208
邮编:300350
联系电话:022-27892622
联系人:石老师
Email: shilimei@tju.edu.cn
2.本招生办法由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 项按照《天津大学 202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如遇政策变化,我院招生办法各环节、流程将根据学校和上级 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 ,请务必及时关注我院网站( 网址: https://tjusee.tju.edu.cn/ )以及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欢迎报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
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 年 10 月